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券兑现有关政策解读

2020-07-14 504 政策法规

一、支持对象与范围 

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券”)支持对象是我省中小微企业,以及2020年上半年由高校毕业生新创办的企业。对企业购买与科技创新活动相关的科技条件资源,以及研究开发、检验检测、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等服务给予补贴。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政策依据:《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黑科规〔2019〕7号)

补贴标准:2020年提高对吸纳就业人员有贡献中小企业创新券补贴比例。对2020年完成购买科技服务的企业、提供科技服务的企业类服务机构,2020年上半年新增就业人员超过2019年年末职工总数5%以上的,购买科技服务的企业2020年使用创新券购买服务实际发生金额兑付比例,由原按50%核定,分别提高到75%、85%,双方企业职工总数增幅均达5%以上的,兑付比例提高到90%,其中,购买研究开发类服务,最高补贴资金由不超过10万元,分别提高至15万元、17万元、18万元;购买科技资源、检验检测服务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最高补贴资金由不超过3万元,分别提高至4.5万元、5万元、5.4万元。

购买科技服务的企业和提供科技服务的企业类科技服务机构没有新增就业人员的,仍按原补贴政策兑现。

实施期限及执行标准: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使用创新券完成购买的科技服务按创新券原标准执行(申领时间为2020年4月1日9:00至5月20日17:00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使用创新券完成购买的科技服务按调整后标准执行(申领时间为2020年4月1日9:00至10月31日17:00期间),补贴上限分年度计算,企业申请获得2019年创新券补贴后,不影响再次申请和兑付2020年创新券。

兑付申请截止时间:企业应于2020年11月10日17:00前完成兑付申请(其中,2019年创新券兑付申请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17:00前),逾期不再受理。

三、资金来源

省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省级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

四、兑现流程

1.注册。企业通过登录“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券服务系统”(网址:http://zw.hljsti.cn/cxq/gotoIndex_cxq)在线办理。首次申领创新券的企业需登录创新券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已注册省科技创新创业共享服务平台的企业用户,直接用平台用户名登录即可。

2.申领创新券。企业在服务系统通过点击“我要申请”按钮,提出创新券申领,并按要求填写申领信息,上传所需材料。符合政策调整支持条件的企业,还须同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通过管理部门审核的企业,即可获得创新券使用资格。

3.兑付创新券。创新券兑付按照“先提交、先兑付、兑完为止”的原则,创新券兑付总金额超过当年预算金额或企业未在规定内提交兑付申请的,兑付申请无效。企业通过登录创新券服务系统点击“使用登记”按钮提交兑付申请。兑付材料须按要求上传至系统。兑付企业名单将在省科技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兑付资金。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中心(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13F,邮编:150028)

联系人:王施琦,15846397616;韩忠义,18511293626

联系电话:0451-51920718

龙江科技114:4008-970-114

2.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1号楼356室,邮编:150001)

联系人:杨雪、赵传江

联系电话:0451-82632603